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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非国有博物馆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本报讯近日,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印发《海口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根据《规定》,海口将重点扶持以下几类博物馆: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非国有博物馆;能够填补国家、省、市博物馆门类空白的非国有博物馆;依托不可移动文物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收藏数量多、藏品品质高、展览受众广的非国有博物馆;体验式、创新式的非国有博物馆等。

  《规定》提出,对全年开馆时间不少于8个月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一次性开办扶持,馆藏藏品1000件(套)以上,且馆舍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助。

  对非国有博物馆展出登记备案在本馆名下的等级藏品进行奖励,历史文物类藏品依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中相关规定,经国家文物局认定的国家级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为三级及以上等级文物且满足一定数量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件及以上一级文物,或20件及以上二级文物,或25件及以上三级文物,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时间:2023/10/12
来源:海口日报
作者:习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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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海口阳光旅游信息与文化传播中心
电话:0898-68723592
琼ICP备19003582号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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