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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复核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口市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考评标准>的通知》要求,分别对获评示范单位满2年以上的企业进行复核,创标试点期超过1年半的企业进行验收。为保证复核验收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现将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复核结果(24家)、海口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验收结果(7家)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它形式向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全域旅游科反映。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联系电话:0898-68632893 
  电子邮箱:fa66740575@163.com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18号南楼2307 
 
  附件:1.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复核评估结果
     2.海口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验收评估结果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3年10月18日 

 
来源: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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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海口阳光旅游信息与文化传播中心
电话:0898-68723592
琼ICP备19003582号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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