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口市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考评标准>的通知》要求,分别对获评示范单位满2年以上的企业进行复核,创标试点期超过1年半的企业进行验收。为保证复核验收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现将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复核结果(24家)、海口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验收结果(7家)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它形式向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全域旅游科反映。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联系电话:0898-68632893
电子邮箱:fa66740575@163.com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18号南楼2307
附件:1.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复核评估结果
2.海口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验收评估结果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