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协会、旅文企业、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根据《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印发<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第二批)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获评2024年(第二批)海口市第十一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企业。
(二)通过2024年(第二批)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复核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一)首次被评定为“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企业。考评分数在900分(含)以上的,每家一次奖励10万元;800分(含)至900分的企业,每家一次奖励8万元。
(二)获评“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并通过每两年开展一次复核的企业。专家组考评分数在900分(含)以上的企业每家一次奖励6万元;850分(含)至900分的企业每家一次奖励4万元。
三、申报程序
1.填写《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申报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盖章)
3.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5.申报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对公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
6. 申报企业发票或收据1张。付款人名称填写: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项目:2024年(第二批)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金额:按实际奖励标准填写;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7.所申报项目获得验收通过的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1. 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奖励给创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考察、学习、技术研发等工作。
2.申报企业要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资料,如存在不实事项,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件。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按顺序编排页码目录,使用 A4 纸双面印制,封面均为申报表首页,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材料(含 Word 件和盖章版PDF 件)发送邮箱:fa66740575@163.com 。报送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18 栋南楼 2053 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申报表
2.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印发《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