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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不足3名导游旅行社限期改正的通知

关于责令不足3名导游旅行社限期改正的通知

各相关旅行社:

为深入推进2026年海口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我办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截止2026年5月28日,海口市聘用专职导游不足3名的旅行社共有408家(名单详见附件),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六条、《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280 号)等相关规定。

请各相关旅行社高度重视,在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务必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280 号)要求,聘用不少于3名注册导游,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完成备案工作。拒不改正或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市旅游文体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以及《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行政措施,直至撤销你单位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知。

附件:海口市辖区注册导游少于3人的旅行社名单(408家)

海口市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

旅游市场整治

工作协调机制旅游市场整治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时间:2026/5/29
来源:海口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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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海口阳光旅游信息与文化传播中心
电话:0898-68723592
琼ICP备19003582号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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