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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退部分旅游服务保证金
  原标题:省旅文厅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 暂退部分旅游服务保证金
  本报海口2月12日讯,海南日报记者2月12日从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旅游和文化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年经营困难,省旅文厅日前下发通知,明确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有关问题。
  根据通知,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出台的相关政策,本次暂退范围为全省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金额为依法应交标准的80%。海口、三亚、儋州、三沙旅文局受理辖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事项,其他市、县、自治县辖区内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事项的行政确认由省旅文厅受理。满足暂退条件的旅行社可在2022年2月5日前交还保证金。

  此外,为避免人员聚集,疫情扩散,省旅文厅鼓励各市县旅文局、旅行社实施不见面审批、网上办理业务,各市县旅文局要尽可能为旅行社提供便利服务,简化流程。
 
时间:2020/2/13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赵优 特约记者谢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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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海口阳光旅游信息与文化传播中心
电话:0898-6872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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