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网
  • 微信
  • 专题
 
 
 
我省新认定16家共享农庄

  本报讯,海南日报记者11月6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根据《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我省近日认定和畅共享农庄等16家共享农庄为2023年海南共享农庄,吾乡大庙共享农庄等10家海南共享农庄监测合格。

  2023年认定的16家共享农庄分别为:海口市和畅共享农庄(青椰级)、潭丰洋湿地共享农庄(青椰级),琼海市盛大共享农庄(金椰级)、无所·归止共享渔庄(青椰级),万宁市隆苑共享农庄(青椰级),澄迈县侯臣咖啡共享农庄(青椰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寒森林康养共享农庄(青椰级)、山有茶共享农庄(青椰级),五指山市茗蘭舍共享农庄(青椰级),昌江黎族自治县黎花里共享农庄(青椰级)、江越共享农庄(青椰级),临高县浪花小筑共享渔庄(银椰级),儋州市灵如意灵芝共享农庄(青椰级),东方市香溪共享农庄(青椰级),三亚市田舒乐共享农庄(银椰级)、初心莲池共享农庄(青椰级)。

 
时间:2023/11/7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陈彬
返回上一页
 
 
指导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海口阳光旅游信息与文化传播中心
电话:0898-68723592
琼ICP备19003582号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334号
指导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海口阳光旅游信息与文化传播中心
电话:0898-68723592
琼ICP备19003582号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334号